市法院为关停企业完成资产清算

9月11日,金湖街办一烟花爆竹企业5股东分别领到3万—200余万元执行款。市法院执行四处负责人李海江如释重负,他说:“这真是一次奇妙而艰难的执行,实际上我们是帮助该企业完成了一次资产清算。”

原来,大冶市永发烟花爆竹引线厂(以下简称大冶永发引线厂)依相关政策完成关停。然而,合伙人分配成为老大难,久拖未决,5名合伙人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根据大冶市有关烟花爆竹企业自愿转型退出的相关政策,永发引线厂于2017年5月9日前完成停产并完全退出。之后,市政府拨付相关费用合计369万余元。但由于该企业股东多且相互之间债权债务复杂,导致该款在政府放了一年时间无法领取。

今年,该厂5名股东分别拿着欠条到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冶市永发引线厂偿还各自投入的本金及利息。今年四五月间,市法院陆续作出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确定了5名股东的债权数额。7月中旬,5股东5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由该院执行四处负责人李海江负责执行。

李海江接案后,也像接到一个烫手的山芋。面对债务复杂的大冶市永发引线厂,他一时也找不到执行的切入点。经过多次往返金湖街办,他终于了解到,金湖街办因为众股东在厂子关停后为各自的利益分配争执不下,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

可是,股东各自拿到了法律裁判文书后,却因为僧多粥少,不知如何分配?李海江向执行局局长柯建华汇报后,该局召开研讨会,最终确定引导合伙人进行结算,加强执行和解,顺利执行本案,实现案结事了。

李海江商请金湖街办支持,邀请金湖街办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建参加协调会,通过与各合伙人沟通,找到他们的争议焦点,帮助解决焦点问题,再从他们自身利益出发劝其尽快结算。对于标的大的股东,劝其尽快结算尽快拿钱,对于标的小的股东,讲解结算时日越久,钱款被稀释,分得钱会越少。对于协调过程中无法解决的争议焦点,李海江则适用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劝导他们达成协议。

激烈的谈判进行了足足三天半,几次差点谈到失败,但李海江一直不放弃,仅调解笔录就做了几十页。最终,大家终于达成了一致的分配比例。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李文娟 通讯员 | 洪丽萍

责编 | 罗仲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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