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大冶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军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更加坚定推进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法院队伍建设,为大冶全力当好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鄂东转型发展领头羊,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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