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城市创建指挥部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创建日”活动。
一、活动时间:4月8日至4月15日。
二、活动内容: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等活动。
三、活动方式:1.各乡镇(场)、街办、高新区统筹辖区社区(村)联合包保单位(乡村振兴工作队),组织“四类组织”人员及群众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要求,采取发放国家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活动;2.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人民银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要在车站、公园广场、景区、农(集)贸市场、银行、酒店、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公益广告;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四、工作要求:各乡镇(场)、街办、高新区以及各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创建责任单位于4月15日下午5:00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将对各乡镇(场)、街办、高新区以及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办,并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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