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发布,国资委将出台首份权责清单—— 授权放权,将国企“放活”“管好”


国资监管由管企业到管资本迈出重要步伐。近日,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共97家,其中48家上榜2018年世界500强企业,其监管方式的变化备受海内外关注。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指出,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将有利于提升企业生机与活力,推进企业进行自我约束,规范运行。


落实商业类国企自主经营权


国有资本的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曾在国企改革的历史上提出过,但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特点。翁杰明说,这次改革的突出亮点,就是国资监管机构即出资人代表机构,在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过程当中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翁杰明介绍,本次改革的重点举措有五个方面,形象地说就是明确了授权“谁来授、授给谁”,确保“授得准、接得住、管得好、党建强”。


一是确定了权责边界,即“谁来授、授给谁”。明确了国资委、财政部或其他部门机构根据国务院委托作为授权主体,依法科学界定职责,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原则上不干预企业经理层和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二是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确保“授得准”。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等方面,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对其他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落实董事会的职权。


三是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确保“接得住”。 完善公司治理,让企业有能力接得住这些权力,而且充分行使好。


四是完善监督监管体系,确保“管得好”。搭建连通出资代表机构和企业的网络平台,实现监管信息系统全覆盖和实时在线监管。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监督管理闭环等。


五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建强”。


首份授权放权清单将推出


更多地实行清单管理是此次改革的一大看点。出资人代表机构代表国家,事先制定各种清单、列出各种规范。这就意味着清单之外出资人代表机构不做干预,清单之内也要尽最大可能减少事前审批,包括事前备案。


翁杰明表示,根据中央要求和企业期盼,国资委目前已经草拟了《国资委的授权放权清单(2019版)》,包括不下30项的措施。有的是对中央企业普惠的,有的是对重点改革企业比如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等,也有的是对一些特殊企业授权的。国务院国资委明确,出资人代表机构将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来进行监管,分类管理、分类授权,更多地实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放活”和“管好”的统一,除了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有事前备案的要求,其他方面不应提出“事前备案”“事前沟通一致”“备案同意后实施”。


此外,今后国有企业还将充分发挥董事作用,主要通过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依据股权关系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建立出资人代表机构与董事的沟通对接平台,规范董事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翁杰明说,扎实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有两个方面的效果会比较明显:一是不断地促进企业提升生机与活力;二是不断地推进企业进行自我约束,规范运行。


严谨务实不“一刀切”


改革具体怎么推进?有没有时间表?


上述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不过翁杰明同时强调,“具体的授权工作还是秉承严谨务实的原则,也就是不‘一刀切’,不简单地设时间表。成熟一家,授权一家。如果行使得好,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授权,如果履行的不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它收回来。总的来讲,一切服从于工作效果。”


实际上,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已在对企业授权放权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翁杰明介绍,一是推进职能转变,精简监管事项。目前明确精简的事项达到43项,同时制定了权力责任清单,明确的权力和责任有36项;二是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2014年以来,先后有21家中央企业和122家地方企业改组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两类公司主要围绕资本投资和资本运营,意味着在管理方式、工作方式、行权方式等都需要作出相应的改革;三是强化监督监管,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建立了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


来源丨人民网

责编丨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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