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检察院强化监督护航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五毛食品”、“三无产品”、辣条等在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摊贩和小商店、小超市里处处可见,涉世不深的孩子们更乐意用零花钱偷偷去买这些垃圾小食品,其中的安全问题引发了教师和家长的担忧。六一儿童节前夕,大冶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儿童、学生用品专项行动,共同探讨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以加大食品安全领域整治力度,努力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5月31日上午,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分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城区和罗家桥街办城郊结合部的实验小学、机关幼儿园和第二实验中学、罗家桥中心幼儿园等单位食堂和周边个体商户进行了认真排查,大冶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的检察官全程对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人员重点查看了食品经营主体资质、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物品存放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留样管理等情况;校园周边个体商店和餐饮店的原材料进货渠道是否合规合法,原料、成品是否有害、掺假、不新鲜、过期、霉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问题。    

“食堂地沟必须随时冲洗,储藏柜里生食和熟食要分开冷藏!”在执法人员对某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时,周国庆检察官严肃地对幼儿园管理员说。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如产品生产日期不全、食品存放不规范、违规销售辣条等问题,执法人员已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并对部分违规食品进行了暂扣处理。

在听取了检查情况汇报后,大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正义指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校园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上,必须要确保100%安全”。

接下来,大冶市检察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围绕校园安全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增强主体责任,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好校园食品安全,让学生得到更充分全面的发展,努力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的双赢、多赢、共赢。


(作者: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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