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卫生健康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大冶市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2月为原大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名而成,原大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4年1月为原大冶市卫生局和原大冶市计划生育局合并而成。全市现共有卫生健康单位21个:其中市内医卫单位7个(市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市妇幼保健院、市防艾办);乡镇医疗单位14个(其中东岳街办、金湖街办、罗家桥街办加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级计生服务机构1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个;村卫生室320个;民营医疗机构8个(同仁医院、真爱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慈安医院、美年大健康、现代门诊部、济德血液透析中心、金源医院);个体诊所170家。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内设8个股室,有6个直属二级单位,现有职工6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33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国家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市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管理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红十字会。
(十三)按规定下放赋予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湖北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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