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拟定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关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
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制定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场)、街道、经济开发区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协调全市数字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市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引导全市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出版业发展,管理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及相关行政事务,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
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组织协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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