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男子在大冶非法捕鸟 两地森林公安联合抓捕归案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龚雪波)7月10号,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鲊洲村男子王某在大冶涉嫌非法捕鸟,被大冶、鄂州两地森林公安局联合抓捕归案。另外两名同伙已被网上追逃。

10号上午八点半,大冶森林公安局联合鄂州森林公安局工作专班,驱车60多公里,来到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鲊洲村大二房湾,兵分三路,对涉嫌在大冶非法捕鸟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实施抓捕。

6月30号中午12点,大冶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一辆载有3名男子的电动麻木车在经过保安磨山村箭楼万湾时,村民发现车厢内白色塑料箱关有不少鸟类。民警根据爆料村民提供的照片,立即联合鄂州森林公安局,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大冶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民警  董夏: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照片我们通过刑侦技术手段进行人像比对,锁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

在掌握了相关信息之后,两地森林公安民警紧密配合协作,实施了抓捕行动。

大冶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民警  董夏:通过鄂州当地公安机关前往三名犯罪嫌疑人所在地进行摸排,确定三名嫌疑人都在当地,得到这个线索之后我们组织实施抓捕行动。

当天的抓捕行动,民警当场控制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另两名犯罪嫌疑人谢某、龚某不在家。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民警发现了白色塑料箱、网笼、强光手电筒等作案工具。

大冶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乐鹏:刑法341条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鲊洲村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大冶市森林公安局决定刑事拘留,其中王某于当晚被送往大冶市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谢某、龚某已被网上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大冶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乐鹏:保护野生动物这块,我们森林公安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打击力度,也欢迎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有杀害、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及时向我们森林公安举报。

大冶市森林公安举报电话:0714—8718316。

责编丨罗仲楷

编审丨王丽霞  邹红春

总编审丨程霞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作者: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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