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鄂发[2014] 7号)和《黄石市委办公室、黄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设立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馆藏科、规划建设管理科、保卫科、宣传教育科等5个机构。
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核定事业财拨编制15名(其中工勤岗位1名)。设领导职数1正2副,正职高配副县级,副职高配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高配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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