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行“销号制”

7月31日,大冶市召开专门会议,发放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提出实行“销号制”,排出责任分工、任务完成时间表,确保到2019年底,我市ETC用户新增5.36万户以上,汽车ETC安装率达到9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5%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大冶市将新增5.36万户ETC用户发行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同时,将督促营运车辆、公务车辆、.特种车辆、国有企业车辆、规上企业车辆、中小学校车辆安装ETC设备列出责任任务清单、完成时间表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要求各家银行加大ETC发行力度,增加安装服务网点,增加互联网发行服务功能,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优化ETC产品服务,加强车载装置质量管控,并在国家已有政策的基础上,完善ETC优惠政策。该市还要求实现机动车信息共享,公安交警部门在车辆年检过程中,对未安装ETC的车辆,积极宣传并采取有效形式,引导未安装ETC设备的车辆安装到位;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按月提供汽车保有量数据。

该市ETC发展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报送材料和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对已完成ETC安装车辆实行销号处理,此专项工作督办组将每月对ETC设备安装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查出并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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