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贫困户政策保障摘录一览表(2018年9月)

政策类型政策内容责任部门咨询电话

医疗保障

1、门诊报销:年人均最高可报销400元,报销比例为60%。门诊慢性病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0%。市医保局0714-8770589

2、住院报销: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50元、报销95%、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250元,报销80%。

3、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5000元,一年度只扣除一次起付线,累计合规自付金额在5000元至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最高可支付35万元。

4、医疗救助:门诊慢性病、住院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按70%报销,年最高报销限额6万元。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局) 0714-8721938

5、健康扶贫资助:在大冶市内(或转诊至黄石、武汉住院)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年度个人实际承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超出部分由健康扶贫资金全部资助。市卫计局0714-8712193

教育保障

1、学前教育:在园在籍每生3500元/年生活补贴。(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每名幼儿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同时由冶商扶贫助学基金按每名幼儿每年2500元的标准给予进一步补助。对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建档立卡和低保户家庭幼儿,由所在幼儿园比照同级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并按每名幼儿每年3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冶商扶贫助学基金和所在幼儿园按6:4比例分担。)市教育局0714-8897515

2、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寄宿生生活补贴,小学生每生1000元/年,初中生和特殊教育学生每生1250元/年;非寄宿生,小学生每生400元/年,初中生每生600元/年。

3、高中教育:免学费和住宿费,每生3000元/年国家助学金。

4、职业教育:免学费和住宿费,每生2000元/年国家助学金。

5、高中应届毕业生被大专以上全日制高校录取就读的,每生4000元/年,并连续资助3年。

6、大专以上全日制院校录取的,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本科最高8000元、研究生及以上最高标准12000元。

7、雨露计划: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生3000元/年的标准(分春秋两季)给予补助。

残疾人保障

1、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纳入城乡特困供养的残疾人不在补贴范围)。市残联0714-8843208

2、护理补贴: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纳入城乡特困供养的残疾人不在补贴范围)。

3、普通高中:在读残疾学生和建档立卡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

4、当年大学录取的残疾大学生和建档立卡残疾人子女,一次性资助2000元,上级残联当年另有资助规定的按其标准一并执行。

5、0—6岁脑瘫、孤独症、听力及智力障碍儿童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符合康复条件的,可向市残联申请15800元/年的康复训练补贴。

6、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到位,给予监护人2400元/年以奖代补资金奖励。市综治办0714-8715856

住房保障

1、危房改造申请对象及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现有住房是唯一住房且经鉴定为D级或C级危房的或者经确定为无房户的。市建设局0714-8770599

2、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标准。D级危房每户按照3.68万元补助标准执行。

社会保障

1、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年人均5580元,保障金根据家庭收入进行差额计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局)0714-8721938

2、农村五保:农村特困供养年11400元,根据自理能力不同分档发放供养金。

3、临时救助:根据困难情形分别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4、代缴保险:医保180元/人,养老保险200元/人。市人社局0714-8730653

5、扶贫意外险:代缴40元/人。赔付标准:自然死亡2500元;意外死亡20000元;住院补助60元/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60天。中国人寿大冶市支公司0714-8737548

就业创业扶贫

1、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为有劳动能力、就业创业意愿且处于劳动年龄段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简称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市人社局0714-8730653

2、免费培训。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按每人每天19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3、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家庭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1104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贫困劳动力,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3年。

5、公益性岗位安置。开发养路、护林、保洁、劳动保障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就近就地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补贴期限3年。

6、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成功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7、创业担保贷款。贫困劳动力个人成功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可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贫困劳动力合伙成功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可按每人10万元、合计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2年,并享受财政贴息。

农业产业扶贫

1、种植业。对贫困户建设优质粮油生产基地面积达到5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元;建设大棚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0元;建设建设露天蔬菜生产基地面积达到2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建设食用菌生产基地规模达到1000袋以上的,每袋补贴2元;建设葡萄、吊瓜等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以上补贴最高不超2000元。市农业局 0714-8762281

2、畜牧业。对贫困户发展草食动物养殖产业,年出栏牛数量达到1头以上,每头补贴500元年;出栏羊数量达到1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200元。对贫困户发展生态养殖产业,年出笼散养土鸡(土鸭)数量达到10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10元。以上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

3、水产业。对贫困户发展水产养殖或稻田综合养殖面积达到2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4、休闲农业。对贫困户于当年1月1日后新开办"农家乐"创业,接待能力在50人以上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户5000元补助。

5、电商服务业。对贫困户利用"互联网+农业"发展电子商务,自主开设网店与本地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签订网销协议,且年线上交易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户2000元补助。

6、农机化。对贫困户购置农机具从事农业生产或作业服务的,在优先安排国家购机补贴资金的同时,每台(套)农机具增加10%的购置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

林业产业扶贫

1、产业扶贫。贫困户兴建林业产业基地的,造林绿化奖补标准上浮20%。市林业局0714-8771121

2、劳务扶贫。优先安排贫困户劳动力担任护林员,每个贫困村贫困户护林员不少于1人。

旅游扶贫

1、发展农家乐。对在旅游扶贫示范点、旅游景区(点)发展农家乐的贫困户,给与每户1万元补助。市旅游局0714-8727379

2、发展特色旅游商品。对利用当地资源发展旅游食品、旅游手工艺品等特色商品经济的贫困户,给与每户1万元的补贴。

3、旅游就业技能培训。对参加旅游就业技能培训的贫困户,可享受每人每天60元的食宿补贴,在外地参加培训的,凭培训证明和发票可以报销不超过1500元的学习费用。

4、旅游宣传。支持贫困户通过网络开展营销活动,对开设网页并正常更新运行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宣传补贴。

电商扶贫对有意愿通过电商创业的贫困户给予免费电商实用技术培训支持,对贫困户网络销售每1万元给予10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市商务局0714-8712643

“三业”奖补对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的,自主创业包括创办商店、网点和农家乐等,有正常收入并营业半年以上的,在企业、公益性岗位、居家、以及其他形式就业,有稳定收入且从事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的,给予每户奖励资金1000元。市扶贫办0714-8726078

金融扶贫具备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有一定劳动能力、还款能力和守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10万元以内、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用于发展家庭种养殖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购置小型农机具,以及参与当地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投资的增收创收项目。市人民银行0714-87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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