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

冶农组发〔2019〕1号

各乡镇(场)、街道、高新区,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冶发〔2019〕1号)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现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详见附件),请对照要求,细化措施,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联动配合,协同攻坚,形成合力。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每月20日前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6月20日、12月20日以书面汇报形式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市委、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督办、考核。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张旭,联系方式:15072050320,邮箱dynb8712726@163.com)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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