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机构设置

大冶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内设办公室(政工股)、综合创建股、督查考核股、档案资料股、新时代文明实践股、城乡创建股等6个股室。

(一)办公室(政工股)。联系电话:0714-8493016

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日常工作,承担来文来电收、登记、传递、传阅、建档、存查等工作:印制发放有关文件、材料,筹备各类工作会议;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群团工作;负责创建中心领导班子决策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创建中心值班、考勤、考核,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等工作;负责创建中心网络维护、水电维修、食堂、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创建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与监督执行工作;负责分解上级及市直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保密、机要、政务公开、信访、综治等工作;负责单位预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负责单位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保险、劳资统计等工作。

    (二)综合创建股。

统筹、协调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生态文明城市等其他城市创建的统筹、协调、督办、通报等工作。

    (三)督查考核股。 

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实地测评点创建标准的研究、解读、任务分解工作;负责制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查、考核、通报的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指导、督查、交办、考核、通报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整合城市文明创建社会监督工作;配合其他城市创建的督办考核工作。

    (四)档案资料股。

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类规范文件、说明报告、统计表格、实景图片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编印、上报、归档工作;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报资料的解读、任务分解、指导督导等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城市创建群众意见收集工作;负责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档案管理工作。

(五)新时代文明实践股。

负责志愿服务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负责城市创建宣传教育方案策划制定、氛围营造工作;负责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对外对上品牌宣传推介工作;协调、督办大冶文明学院相关工作;负责文明创建与融媒体融合工作;负责城市文明创建中心信息发布工作。同时,新时代文明实践股成立了党员先锋志愿服务队、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青年文明志愿服务队、雏鹰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乡村振兴志愿服务队、法律志愿服务队、文艺志愿服务队、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队、卫生健康志愿服务队、禁毒禁赌志愿服务队、社会文明监督志愿服务队等15支特色志愿服务队。

(六)城乡创建股。

统筹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工作;指导乡镇创建工作;统筹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及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各类细胞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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