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成立中共大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负责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的有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设在纪委,作为市委独立的正局级单位。
市委成立中共大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负责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的有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设在纪委,作为市委独立的正局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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