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法系统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暨宪法知识讲座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全市政法系统在会展中心人民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暨宪法知识讲座,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一龙主持宣誓仪式,在激昂的国歌声中,全体与会人员右手高举,左手持宪法文本,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庄严宣誓。

宣誓仪式结束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结合大量具体实例,从宪法的重要意义、现实障碍和具体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徐一龙要求,要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坚持宪法至上,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法治大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点,统筹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为建设“三个大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林海峰出席活动。

(大冶电视台记者 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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