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国内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出炉

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刘丽玲 记者 周春明)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升至第31位,跻身全球前40,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

在此前一天,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发布(以下简称《条例》,10月30日本报4—5版已刊发)。作为首部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条例》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这也是我国首部针对营商环境优化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在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的这部《条例》共有7章、72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同时,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5个方面,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政府部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在市场主体保护方面,《条例》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则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进行了规定。

关于如何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

上述之外,针对规范监管执法以及加强法治保障,《条例》也都作出了明确。“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的正式公布,标志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新的阶段,营商环境优化的方向、总体方案和思路已经确定,立规固化后的推广、落实、评价、改革,则是未来营商环境的重点。

不难发现,营商环境的优化,正更多地从市场主体关切点出发,以市场满意度作为衡量的重要标准,并由此提升企业投资积极性,改善市场主体预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责编丨罗仲楷

值班总监丨占剑锋

值班总编丨程霞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作者: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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