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调研大冶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1月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一行来大冶法院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当天上午,李群星副院长一行在黄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功荣,党组成员、副院长池国卿,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的陪同下,参观了汉龙汽车有限公司、金鹿塑业有限公司、大冶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大冶法院驻高新区破产重整工作办公室,并亲自为大冶法院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大数据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揭牌。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大数据管理局许加兵局长向李群星副院长一行详细介绍了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举措、先建后验工业项目审批改革经验、市优化办与大冶法院就优化营商环境协商探讨形成可推广经验等情况。



下午,调研组在大冶法院五楼会议室举行了调研座谈会。会上,王军院长介绍了大冶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以优化营商环境三个理念贯穿三套制度,以三方面的司法举措服务经济发展的“3招3式”成为座谈会亮点。大冶市人大常务副主任胡国兴、大冶市政协副主席胡劲松、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许加兵、大冶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员黄石市人大代表律师吴清华、大冶市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大冶支行行长陈晓春,劲牌公司、汉龙汽车、新冶特钢、登峰换热器、徐风科技、航宇鑫宝等企业代表对大冶法院近年来保驾护航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中肯建议,呼吁省高院支持并帮助解决大冶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着力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等。大冶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江龙平肯定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担当作为,并提出了深挖问题,按需供给,服务细致的工作要求。中院池国卿副院长对黄石法院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



李群星副院长对此次调研表示“不虚此行”!他首先肯定大冶法院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大冶法院树立三个理念、出台三套文件、推出三项举措,“3招3式”成效明显,亮点突出,值得推广。针对下一步工作,李群星副院长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就是努力服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务必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努力拓展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积极回应企业对审执效率的需求;围绕“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健康+成长”谋划工作思路,深入了解企业所思、所想、所盼,将企业需求与司法供给进行对接,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立审执协调推进并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司法腐败,积极营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性的法治营商环境。

(通讯员:张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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