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开庭审理何某等涉黑案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余霄)11月21日,市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何某、李某发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被告人亲属、村民代表以及有关行业和行政管理部门代表等17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 年,被告人何某与李某发结识,为进一步扩大非法影响、扩充势力、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二人有意识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有前科劣迹人员,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何某、李某发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黄某东、曹某、何某生、何某情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陈某军、吴某杰、李某德、肖某访、朱某进、石某林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下黄村一带(大冶城关地区),插手周边建筑业、房产业等行业领域,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报复基层干部群众。造成4人轻伤、5人轻微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3万余元。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手段敛财共计人民币172.3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李某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指使、带领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对何某、李某发、黄某东等12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追究各自刑事责任。

法庭围绕本案的事实、罪名、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等问题展开庭审调查,并引导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12名被告人中有10名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编丨邹红春 罗仲楷

编审丨王丽霞 陈雯君

总编审丨袁媛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作者: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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