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 湖北武汉市等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由于目前正值春节返乡高峰期, 人员流动很大, 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更好地发挥医保工作职能, 做好患者救治医疗保障工作,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我市市委市政府要求, 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参保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特告知如下: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履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 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 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 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市医保部门已预付160万医保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 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
祝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愉快!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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