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落实“十个严禁” 我市两名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

云上大冶报道(通讯员 姜波)“拟给予社区包保干部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叶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郑冬玲建设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建议东岳路街道办事处按程序罢免其建设社区主任职务……”2月11日,市纪委印发通报再次向全市参与疫情防控的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据悉,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辖区部分小区无人值守,人员车辆随意进出,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在接到问题反馈后,仍未整改,直至被市纪委 “回马枪”式检查中再次发现。上述相关干部因此被严肃问责。

日前,黄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此次通报的两名党员干部,未及时发现辖区疫情防控漏洞,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的防控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彻底、不全面,发现问题整改滞后,造成极大的疫情风险隐患。市纪委监委坚决落实“十个严禁”要求,对违反禁令、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打折扣、搞变通,在疫情防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责编丨刘琪

值班总监丨万紫

值班总编丨柯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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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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