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号)
为进一步加强发热病人筛查甄别,从源头上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根据《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1号)》精神,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就做好发热病人筛查甄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发热门诊、零售药店和寄递企业要全面排查梳理自2020年1月20日以来,发热病人就诊信息和通过实体药店、网上订购等方式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人员信息。2020年2月20日前,由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信息汇总反馈给市指挥部综合防控组(农村组)。
二、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就医实名登记制度,对发热病人一律医学留观,对发热病人信息每日汇总上报市指挥部医疗组。市指挥部医疗组负责与各乡镇实行接诊发热病人与留观发热病人“一日一核对”,确保“应留尽留”。
三、各乡镇(场)、街道、高新区,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全民健康排查监测工作,明确专班专人,做细做实每日体温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人员及时安排送诊。
四、各乡镇(场)、街道、高新区,市指挥部隔离组、医疗组必须将集中留观的发热病人、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相关情况纳入台账管理,每日掌握情况、跟踪动态,该采取治疗措施的必须采取治疗措施,需送诊的要及时送诊,并落实防护与消毒等相应防控措施。
五、各零售药店、诊所、村(社区)卫生室一律不得销售退烧类药品、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发现情况及时向所在的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负责排查送诊。
六、城乡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不得瞒而不报、自行就诊。村(社区)及时安排送诊,不能麻痹大意、拖延不诊。
七、欢迎群众对发热病人不上报、不就诊、不留观、不收治、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进行举报(举报途径:“12345”热线,市防控指挥部8719120、8998521),经核实予以奖励。
八、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因防控措施不实、排查核查不力,导致疫情蔓延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快从严追责问责。
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责编丨罗仲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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