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中钢,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湖北麻城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法律硕士。
现任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1987年9月后,在黄冈师范专科学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9年6月后,毕业待分配;1989年7月后,在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绿山矿中学任教;1995年7月后,在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1997年4月任助理检察员);1998年6月后,任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副科级);2000年4月后,任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正科级)(其间: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攻读法律硕士学位);2005年7月后,任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法警大队大队长;2007年2月后,任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其间: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黄石市委党校秋季市直科长班培训学习);2010年8月后,任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2011年10月后,任下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11年11月后,任下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其间: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黄石市委党校秋季新任县级干部班学习);2016年11月后,任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6年12月当选为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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