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1月5日,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晶向大会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三个专项”为抓手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数”说2024

践行检察使命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21人,起诉1344人。

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人,办理涉某企业系列案,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深入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6件。

检察干警进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

坚持以案释法,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0余场次。

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制约,受理审查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5人,起诉7人。

聚焦群众期待

紧盯食药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等领域,积极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推动全市10余家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整改问题30处,下架“三无”玩具2300余只。

扎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123件,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

联合市司法局、综治中心建立黄石市首家“检调对接”工作室。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件,发放救助金38.7万元。

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帮助15名劳动者追讨薪酬9.4万元。

心理咨询师对受害儿童开展心理疏导

推动市教育局将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纳入中小学生必修课,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做法和成效被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推介。

深耕主责主业

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前介入案件19件,退回补充侦查376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103件。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追捕5人、追诉60人,不捕226人、不诉167人。

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70件。支持破解执行难,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8件,促成和解15件。

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3件,提出监督意见2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5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4件。

立办公益诉讼案件93件,监督履行诉前程序87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

联合执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推动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办理大冶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

强化自身建设

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业务融党建活动81次,组织推荐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1089人次。

加强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运用模型办理案件45件,1个模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果应用优秀案例,并上架最高检模型平台,在全国推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走访各级代表委员180余人次,邀请参加活动250余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公开听证329件次。

检务公开透明度位居“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第9名,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基层院”。

展望2025

202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市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优的履职办案效果,更好服务保障大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学笃用,树牢法律监督新理念。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二是真抓实干,彰显服务大局新担当。

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法治之力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是用心用情,展现司法为民新作为。

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城乡融合发展等改革部署,切实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信访化解、检察听证、观护帮教、普法宣传等民生实事。

四是履职尽责,实现监督质效新提升。

对标党中央“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的新要求,依法、妥善、有效履行好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范先浩

监审丨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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