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大冶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8日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大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军所作的《大冶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2016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再创“湖北省先进法院”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严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深入实施“一优三化”发展战略、推进“绿色百强”和“三个大冶”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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