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冶警方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华两人取保候审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们即将被刑事追究。据悉,这是黄石地区首例因客车超员50%以上,驾驶员和车主双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5日说起。当天上午8时40分,45岁的黄石男子张某受车主张某华雇佣,驾驶一辆由大冶灵乡开往黄石的大型客车途径315省道大冶金湖栖儒桥路段时,被正在路面执勤的交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由于客车超员,车主张某华见势不妙,令司机张某停车后趁乱离开了现场。
经交警盘查发现,这辆核载30人的大型客车上竟然实载了49名乘客,超员高达63%。交警现场暂扣该大客车,并将车内乘客有序疏散、转移至其他大客车后。交警将车主张某华带回交警大队三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并通知驾驶员张某前来接受调查。
经查实,张某华为该大客车的车主,去年6月份以前一直由他驾驶运营。然而,去年6月份,张某华因驾驶该大客车超员20%以上,其A1驾驶证被大冶警方依法降级为A2。随后,失去准驾大型客车资格的张某华通过网络招聘雇佣了司机张某,自己则在车上当起了售票员。
2016年底,随着春节的临近,客运生意愈发红火,骤增的乘客人数和激涨的搭车需求让张某华和张某铤而走险。12月5日,该大客车发车后陆续私载乘客,导致超员上路。原本张某华和张某侥幸地以为他们会是“漏网之鱼”,然而天网恢恢,大客车在半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
目前,驾驶员张某、车主张某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大冶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张某的驾驶证被依法由A1降级为A2。两人即将面临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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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例规定,将从事旅途客运车辆严重超员的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机动车所有人与驾驶人共同承担刑事责任。(记者 陈弘毅 通讯员 卢雯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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