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大街上持刀砍人案案情通报:只因人群中踩一脚 导致1死4伤12人涉案

经审查交代,案发当晚8时许,曹某华、卢某华及朋友刘某德等人在老传统酒店吃饭喝酒出来,与同在该酒店喝酒出来的死者石某安方石某真等一行十余人在酒店门前相遇。因石某真走路时将刘某德踩了一脚,引起言语纠纷,石某真等人乘着酒劲对刘某德、曹某华进行殴打。

曹某华、卢某华等吃亏后不服,当即电话邀约曹某宝、曹某1、曹某2等人前来报复。曹某宝等人带上砍刀等凶器分乘两辆汽车赶至现场,在曹某华的指引下,对坐在路边的石某等人进行殴打,进而引发石某安等人持刀与曹某宝等人对砍,对砍中石某安被砍伤在地,其他人逃离现场。

随后,曹某华等人也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发现曹某宝头部和手部被砍伤,便安排同伙将其送至黄石三医院手术治疗。

石某安同伙返回现场后用车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拨打110报了警,石某安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涉案人员名单:

刑事拘留人员(10人)

金某1(男、27岁、大冶罗桥人)

金某2(男、27岁、大冶罗桥人)

曹某宝(男、22岁,大冶金湖人)

卢某华(男、39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人)

曹某华(男,34岁,黄石市黄石港人)

曹某1(男,27岁,大冶市大箕铺镇曹家湾村人)

曹某2(男、22岁、大冶市大箕铺镇柳林村人)

石某(男、19岁、大冶市大箕铺镇石家湾村人)

曹某培(男,21岁、大冶市大箕铺镇方至畈村)

明某(男、26岁、大冶市罗桥街办大林山村人)

先行治安拘留人员(2人)

石某良(男、37岁、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人)

石某康(男、25岁、大冶市罗桥街办石洪甫村人)

来源于“强哥说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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