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情 法援有情——大冶市检察院为车祸受害者进行司法救助

图为大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正义(右)将救助金交到曹丹丹手中

“谢谢陈检,谢谢检察院的同志们,感谢你们雪中送炭!”

9月22日下午,当大冶市检察院陈正义副检察长将两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市民曹丹丹手中时,曹丹丹激动的说。

今年28岁的曹丹丹是大冶市桥虹社区人,一对恩爱夫妻,一双聪明伶俐儿子,一个幸福美满家庭。但是这一切都在今年4月29日7时20分停滞了,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毁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当天早上,曹丹丹带着七岁的大儿子和四岁的小儿子外出,在大冶一中加油站路边等候时,被一辆突然失控冲过来的汽车撞到,三人全部被卷入车下。在过往群众的全力营救下,三人被送进了大冶市人民医院抢救,但是很不幸的是,年仅四岁的小儿子最终还是过早的离开了人世。经侦查机关调查认定,司机石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石某某于案发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被刑事拘留,5月12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执行逮捕,6月7日移送大冶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故发生后,曹丹丹在痛失小儿子之后,带着大儿子先后在大冶、武汉等地治疗,共花费医疗等费用15万余元。而肇事方家庭十分困难,所驾驶的车辆没有购买保险,仅仅只垫付3万元后就再也拿不出钱来了,为了治疗,曹丹丹一家四处借钱,举债治病,家庭生活面临极大困难。

大冶市检察院综合检察部检察官柯夭娥在了解该案情况后,及时向分管副检察长陈正义汇报后,告知曹丹丹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在此期间,检察官们通过调阅相关案卷材料、到社区调查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等,全面核实了被害人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肇事车主石某某的赔付能力,认为本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图为大冶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曹丹丹家中走访

在收到曹丹丹的司法救助申请后,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亲自到政法委等单位协调,督促承办案件检察官尽快将救助款送到被害人家中。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为曹丹丹一家申请到两万元的司法救助,为这个苦难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对被害人不仅在经济上救助,还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传递的温度。”大冶市检察院陈正义副检察长说。

据悉,大冶市检察院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司法救助效果,在发放救助金的同时,还注重被害人的精神抚慰和社会救助,最大限度抚慰被害人及家属,使他们尽快走出事件的阴影。

来源丨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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