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能源项目通过省农业厅验收

13—15日,湖北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农村能源项目验收组对我市2015年现代农业农村能源项目进行了验收。

此次验收项目包括5处100m³小型沼气工程和254盏太阳能路灯,共涉及7个乡镇19个村,其中,小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分布在金湖街办八角垴村、焦和村、角田村,刘仁八镇岩山村,茗山乡京南村;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分布在金湖街办胡庚村、柯庄村、港背村,殷祖镇新屋村、徐太村,茗山乡屋段村,还地桥镇驾虹村、土库村、还桥村、煤矿村,金山店镇长山村,保安镇南阳村、桂花村,灵乡镇岩峰村。

验收组一行先后来到上述现代农业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现场,通过实地查看项目档案资料和听取项目建设工作汇报、资金使用、运行管理、技术标准执行等情况的方式,对我市2015年现代农业农村能源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组一致认为,大冶市2015年现代农业农村能源项目建设中,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管理措施得力,项目实施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建设质量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沼气综合利用效果明显,并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此,2015年现代农业农村能源项目全部通过验收。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程长珠 通讯员 曹文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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