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部门将取消127项证明事项

近日,大冶市审改办印发《关于做好公安、民政、人社、卫计四个部门取消证明事项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冶审改办〔2018〕10号),明确要求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四个部门对照省审改办和黄石市审改办下发的《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4个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做好本部门相关取消证明事项的落实情况。

据统计,4个部门将127项证明事项。主要聚焦民生领域,旨在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市审改办副主任吴江华告诉记者:此次取消127项证明事项,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重要利民举措,市审改办将联合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跟进督办,确保将好事办好。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进行广泛监督,共同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地落实。

监督投诉热线:0714—8721102。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丨刘娟 通讯员丨汪涛 南阳

责编 | 胡晓(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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