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桥社区 法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解民忧

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用实际行动积极构建和谐村(社区)、文明村(社区),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8月20日,市司法局组织法律专业志愿服务队前往罗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启动式。

团市委副书记柯文斌就开展专业志愿服务队进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工作开展的要求作了发言。市司法局局长姜加顺出席启动式,并就社居居民加强法律学习,做尊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提出具体要求。

启动仪式上,罗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陈家麒围绕民间借贷应该注意什么事项以及如何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撼动人心的事例为群众进行了讲解。宣讲结束后,陈律师与群众们精彩互动,通过一一解答、现场指导的方式,向群众细致地讲解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活动现场,市司法局法律专业志愿服务队共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共计50余件,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此次法律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启动式,拉开了我市法律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全市宣讲活动的序幕。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积极组织法律宣讲团成员和法律专业志愿者深入全市村(社区)进行宣讲全覆盖,努力营造法律宣传的浓厚氛围,以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切入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讲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李文娟 通讯员 | 郑霜

责编 | 胡晓(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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