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实施“禁磷令”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张伟)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的规定,将于7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实施“禁磷令”后,全市范围内经营洗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禁止销售含磷洗涤用品,改售无磷洗涤用品;工业、服务业等生产和经营性单位、个体经营者,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一律改用无磷洗涤用品。

实施“禁磷令”后,全市范围内销售的无磷洗涤用品,必须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无磷”字样;没有按规定标识的,视为含磷洗涤用品。此外,全市禁止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生产含磷洗涤用品的建设项目。凡违反禁磷规定的,由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卫生、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依规查处。此前,各销售、使用洗涤用品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自行妥善处理库存的含磷洗涤用品。


责编丨郑琦

编审丨王丽霞  邹红春

总编审丨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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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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