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公务员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市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研究和指导全市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是负责办理全市属于黄石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市委管理和市委委托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辞职、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双重管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干部的协管工作。
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四是负责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五是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宏观指导和宏观管理,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
六是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计划;负责落实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全市干部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市委管理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干部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
七是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人才队伍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工作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人才工作;综合协调、参与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与服务。
八是负责研究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的监督工作,对全市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
九是负责市直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十是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一是归口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二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一股、组织二股、组织三股、干部一股(公务员管理股)、干部二股、干部监督股、干部教育股、人才工作股、老干部工作股10个内设机构。
市委组织部机关行政编制26名(含市领导编制1名)。设部长1名,由市委领导同志兼任;副部长4名(不含兼职,其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1名(其中办公室副职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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