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由大冶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大冶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由大冶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中共大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大冶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对大冶市委和黄石市纪委监委负责。同时,市监委对大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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