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教育局机构设置

一、机关股室工作职能

办公室(政工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事务;负责机关各类公文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专题会及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局性大型会务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秘书事务、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信息调研工作;负责机关保密、档案、文印和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财务、房产、基建等行政管理工作及机关治安保卫、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协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考核、任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对外交流与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评先评优指标分配工作及教师节庆祝大会筹备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政风行风工作,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人事管理股:承担全市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与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和教师招聘、调配及免费师范生就业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工资审核、退休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对教育系统备案管理人员出国(境)进行审核,指导各教育单位做好备案管理人员出国(境)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师交流工作。

计划财务审计股会同市发改、规划部门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绿化、校容校貌及校产的管理;会同市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教育经费管理的规定,做好全市教育事业费的预算、决算、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及统筹管理工作,会同市发改、财政部门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会同市相关部门编制下达和做好有关学校和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规划、年度计划、项目立项批复、政府采购下达函、奖金拨付工作;会同市审计部门做好教育基建工程的决算审计工作;协同市财政部门供好基建项目的拦标价审核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财务审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负责教育收费标准的申请、立项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管工作;监督专项资全的使用情况;负责机关财务,行政人员劳资调配。

基础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推动全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监测各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配合抓好初中职业技术培训;负责指导普通高中、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教学管理及课程设置和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负责抓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学生德育教育规划,抓好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组织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的规划统筹和保育教育工作;负责公办幼儿园年检工作;负责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受理申报、等级认定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做好学校及社会用字、用语规范化,以及普通话培训、语言文字标准的审定等工作。

职成教股(教育执法检查所)拟订全市职业技术教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宣传、教学等综合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对全市中职学校的日常管理、学籍清理检查、学生毕业证审核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成人教育改革和教学管理,制订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及指导性教学文件,协调各有关行业、企业职工的岗位培训;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负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的制订和评估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指导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市校车的安全管理;负责企业进规、保规工作;负责教育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并监督检查;负责立案调查处理教育违法案件;监督检查民办教育机构和公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取缔不符合办学条件的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教育有关的违法案件等。

体育卫生艺术股:负责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制订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和动态分折,指导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拟订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全市性学生体育比赛和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并组团参加黄石市、全省、全国性类似活动;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的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征兵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教职工的卫生防病及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股:参与调查研究全市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参与制定及审核全市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教师的信用、征信等工作;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法制副校长日常工作;协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教育督导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督导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进行督导和监测;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力量等进行督导评估;对教育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设立督学责任区,做好责任督学的选拔、培训、管理和指导、安排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对督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日常工作,履行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职能;负责督导督查局党组的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办理情况。

工会:负责教育系统及机关工会、老龄、计生、妇委等工作。

团委:负责指导学校共青团工作。

二、局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能

教师发展中心:协助做好“县管校聘”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培训、专业发展、继续教育、教师考核、档案管理,教育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指导名师工作室等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定期注册工作;协助做好人事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发展等工作;负责每月月初全市教师读书分享统筹安排与指导督办工作;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师文艺演出、才艺展示等展演、参赛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双千”工作。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志愿服务等各类创建工作;负责学生发展指导理论的研究,指导学校落实品德教育、生活辅导、心理疏导、心理健康教育和学业指导等教育服务;负责全市校园文化建设评估的指导;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负责每月月初全市学生读书分享统筹安排与指导督办工作。

学校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新改扩建、校舍维修改造和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工程项目的手续办理、立项规划、地勘设计、预算编制、招标投标、资料归档、资金拨付,以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监管;负责指导学校草拟合同、合同谈判、控制工程造价、监督工程合同执行、检查工程质量和变更工程量;协助做好工程拦标价评审和结算审计等工作;做好学校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及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寄宿制学校开展劳动实践基地和蔬菜副食基地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加强食堂、超市、宿舍等规范管理工作。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负责做好校外教育课程的开发和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申报审核、年检退出、评估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与基地签订社会实践活动协议;负责建立完备的基地活动档案;协助做好专项资金使用。

教育招生服务中心: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全市招生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和申报招生计划;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省招办做好全市普通高考、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中考、普通高中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相关工作;负责教育招生考试数据信息技术管理工作。

教研室: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评选、教研课题申报、教学成果推广和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研究考试方法改革,做好全市中小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和质量分析;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编写、审订地方教材、乡土教材、补充教材和有关教学参考资料。

教育技术装备站(教育网络中心):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室的管理与应用;负责考核评估全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核)和小学科学实验操作;协助统筹全市教育教学类装备的集中采购;负责全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电教设备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研修培训和融合创新等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网络安全管理和远程教育设备维护;负责教育局招商引资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做好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及贷后管理工作;制定本市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乡村振兴、共同缔造、教育扶贫等工作。


(作者:大冶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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