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九年九月
(农业综合窗口)
一、事项名称:植物产地、调运检疫及登记证发放
(一)证照批复名称:《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登记证》
(二)申请材料:
1、产地检疫:申请方填写《产地检疫申请书》,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2、调运检疫:2.1申请方填写《调运检疫申请书》,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2.2调入地签发的《植物检疫要求书》; 2.3本辖区生产的应检植物及其产品应出示《产地检疫合格证》,非本辖区生产的应检植物及其产品,应出示调出地《植物检疫证书》和随机抽样的、有“植物检疫证明编号”的种子小包装标样;2.4非本辖区生产的应检植物及其产品经复检未发现调入地要求检疫的植物检疫对象;
3、植物检疫登记证:申请方填写《植物检疫登记证申请表》,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三)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四)承办机构:大冶市植物检疫站大冶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五)咨询方式:0714-8771976、大冶市七里路25号
二、事项名称:兽药(渔药)经营许可(不含生物制品)
(一)证照批复名称:《兽药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初次申领需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换证、变更相关信息的需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经营场所布局平面图及使用权证明;
4、人员情况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
5、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6、《兽药GSP现场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
7、兽药GSP整改报告一份。
(三)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承办机构:大冶市畜牧局
(七)咨询方式:0714-3168252、大冶市七里路25号
三、事项名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一)证照批复名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申请材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三)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承办机构:大冶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七)咨询方式:0714-3168252、大冶市七里路25号
四、事项名称: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核发
(一)证照批复名称:《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二)申请材料:检疫申报单
(三)承诺期限:即办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承办机构:大冶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七)咨询方式:0714-3168252、大冶市七里路25号
五、事项名称:拖拉机(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审核(审验)发放
(一)证照批复名称:《拖拉机注册登记证》
(二)申请材料:
1、 拖拉机(收割机)登记申请表;
2、 所有人身份证;
3、 拖拉机(收割机)来历证明;
4、 产品合格证明;
5、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三)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承办机构:大冶市农机局农机监理站
(七)咨询方式:0714-3104258、大冶市七里路25号
六、事项名称:拖拉机(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审核(审验)发放
(一)证照批复名称:《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二)申请材料:
1、 拖拉机(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
2、 身份证明
3、 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4、 一寸免冠照8张。
(三)承诺期限:法定30个工作日(培训学习30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承办机构:大冶市农机局农机监理站
(七)咨询方式:07143104258、大冶市七里路25号
七、事项名称:农药经营许可
(一)证照批复名称:《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农药经营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3、农药经营场地、仓储设施和其它资料证明。
(三)承诺期限:法定20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承办机构:大冶市农业执法大队
(七)咨询方式:0714-8771976、大冶市七里路25号
八、事项名称:内陆渔业捕捞许可
(一)证照批复名称:《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1、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2、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3、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诺期限:法定2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承办机构:大冶市水产局
咨询方式:0714-8718359、大冶市七里路25号
九、事项名称:农机购置补贴
(一)办理条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二)申请材料:
1、农民凭身份证原件(可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若单机补贴额超5万元的限购1台);
2、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应提供工商注册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承包耕地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超过70万元;农业企业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三)承诺期限:即办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六)承办机构:大冶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七)咨询方式:0714-8715859、大冶市七里路25号
十、事项名称: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农业项目扶持政策、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公共服务咨询
(一)办理条件:无条件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技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农业法律法规。
(三)办理流程:群众到大厅提出技术、政策方面需求,窗口人员进行解答或联系相关技术人员上门指导。
(四)服务方式:发放技术资料、上门指导、培训指导、政策解答。
(五)承诺期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承办机构:大冶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股室
(八)咨询方式:电话0714-8762281、大冶市七里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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