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件执行案4天全部执行完毕 大冶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初见成效

9月20日,大冶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方案落地。同日,阳光新都小区业主申请执行的迪峰置业的98件执行案件,由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繁简分流方式办理,于9月23日顺利执行完毕该批案件,执行款迅速发给申请执行人。执行指挥中心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办理一举,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质效,及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耗时短、效率高、效果好”正是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要义所在。

大冶法院党组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一性两化”“三统一”的要求,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高度重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科学规划,统一调配。第一,合理规划机构设置。执行局内设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实施、终本管理三个团队。按照“大中心、小团队”模式整合执行力量,彻底改变“一人包案到底”、“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由执行指挥中心落实综合管理、财产查控、执行异议等工作职责,由两个执行实施团队落实强制执行工作职责,由终本管理团队落实终本案件管理、恢复执行立案审查等职责。通过内设机构合理设置,推行执行流程集约化管理,实现内设机构无缝对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第二,切实增强执行力量。目前,执行局共有50人,其中正式干警26名,聘用干警24人,内设机构改革之际,院党组研究决定,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将一名审判执行经验丰富的法庭庭长、近五年招录的三名年轻法警全内部调入执行局,充实了办案力量,配优配强了执行队伍。第三,深度落实内部联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方案不光是执行内设机构职能优化配置的方案,更是实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五年纲要目标的重要载体。内设机构改革后,我院严格实施简案速审、繁案精审、类案集中审理,立、审、执相互配合、无缝衔接,保全裁定法官制作、执行干警集中办理的内部联动机制务实运行,必将助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落到实处。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将切实发挥信息化、集约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执行信息化保障和智能化服务,全面促进依法、文明、善意、理性执行,建立执行案件管理良性循环,构建执行长效机制。

通讯员:潘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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