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高新区,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编办审核后,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大冶市委办公室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大冶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冶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加挂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
第三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三)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
(五)负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日常建设、维护、运行、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向相关部门报告公共资源交易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协助调查。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股)。负责协调中心日常党务、政务工作;综合协调内部科室管理工作;负责文秘、财务、会务、党建、群团、档案管理、信息、信访、保密、保卫、安全生产等公共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办文及来文登记、传阅、督办工作;负责交易项目保证金的管理。
(二)招标投标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管工作;负责信息公告发布,交易项目受理登记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评标专家抽选;负责交易场地安排;负责维护开标、评标现场秩序;负责本部室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
(三)政府采购股。负责组织实施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本部室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
(四)综合交易股。负责国有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维护招标、拍卖和摘牌现场秩序;负责本部室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
(五)网络信息股。负责交易项目的信息管理和发布;负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日常建设、维护、运行、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的监控系统、询价系统、语音系统、专家抽取系统等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护,负责监控声像资料的采集、刻录、保存。
第五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职5名,副职3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28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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