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服务指南

FWZN-42028100000001107676401005009000-2019   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服务指南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2019年8月5日发布

2019年8月5日实施

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二)事项代码

42028100000001107676401005009000

(三)办件类型

□其他     ☑ 承诺件     □ 即办件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六)受理机构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七)实施机构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八)设定依据

【法规】《防汛条例》(2005年7月15日国务院第441号)第三十二条  在紧急防汛期,为了防汛抢险需要,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九)受理要求

1.受理条件

(1)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解除后,对被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给予适当补偿。

(十)法定办结时限

无  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宣布解除后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无  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宣布解除后

(十二)申请材料

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申请材料
序列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要求材料性质材料份数
1

电子版
其他要求:




(十三)结果名称

1.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文件

(十四)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五)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十七)办理地点

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长乐大道9号总部经济中心1号楼水利和湖泊局.水利和湖泊局1号楼2区10楼

交通指引:乘车路线:12路政务服务中心终点站,13路总部经济中心站

网上办事地址:http://zwfw.hubei.gov.cn/

(十八)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紧急防汛、抗旱期间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制定预案→决定临时征用→组织征用→返还或补偿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0714-8765855、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工科、邮箱1134260530@qq.com

0714-8765626、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防汛抗旱科、邮箱、35123606@qq.com

附件:

1.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文件.jpg(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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