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冶市委宣传部
2019年8月22日发布
2019年8月22日实施
报纸、期刊审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报纸、期刊审读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报纸、期刊审读
(二)事项代码
42028100000001107673X00705003000
(三)办件类型
□ 其他 ☑承诺件□ 即办件
(四)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六)受理机构
中共大冶市委宣传部
(七)实施机构
中共大冶市委宣传部
(八)设定依据
【规章】 《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为履行报刊出版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报刊出版管理,维护报刊出版秩序,提高报刊出版质量,促进我国报刊业健康繁荣发展,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九)受理要求
受理条件
(1)个人或单位申请:须由个人或单位向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拟被审读的报纸、期刊照片;
(3)提交有助于说明审读的报纸、期刊的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实物照片等
(十)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2 个工作日。
(十二)申请材料
报纸、期刊审读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材料性质 | 材料份数 |
1 | 法人身份证 | 自备 | 电子版 |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 |
2 | 营业执照 | 自备 | 电子版 |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 |
其他要求: |
(十三)结果名称
1.报纸、期刊审读
(十四)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五)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六)办理时间
(十七)办理地点
大冶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大冶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交通指引:乘坐3路、4路公交车
网上办事地址:http://zwfw.hubei.gov.cn/
(十八)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二)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
(三)决定
作出申请人是否通过确认的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送达
通过确认的,公布名单。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大冶市委宣传部8727010
附件:
1.搜狗截图20181024084017.png(结果样本)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