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不动产权继承公告(2024)第3号

赵海兰对坐落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泉塘村郭家湾,原登记于郭平名下的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鄂(2020)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257642号不动产申请转移登记(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予以审查并予公告。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冶市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一楼农房办公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一楼农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4-8012682

 金湖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2024年3月12日